科研管理岗位是协助处长管理全所除横向业务以外的纵向科研项目申报、立项、计划、经费、成果以及统计及其他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科研项目的申报
我所科研人员应积极参与各类公开申报或定向项目的申报。
主要有:
1、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项目计划(863项目)www.most.gov.cn,www.863.org.cn
2、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规划项目计划(973项目) (含基础研究重大项目前期研究专项)www.most.gov.cn,www.973.org.cn
3、国家科技支撑计划 www.most.gov.cn
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www.nsfc.gov.cn(每年4月1日-4月底)
5、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 www.most.gov.cn
6、科技部社会公益研究专项 www.most.gov.cn
7、科技部科技成果重点推广计划 www.most.gov.cn
8、各类国家专项(含大洋专项www.comra.org)
9、省各类科技计划项目(浙江省科技计划全年受理申报)www.zjinfo.gov.cn
10、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 www.zjnsf.net(每年5月1日-5月底)
11、国家海洋局青年科学基金 www.soa.gov.cn(每年6月)
12、海洋二所中央级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
www.sio.org.cn(每年10月)
13、浙江省仪器测试基金、院士基金、各类实验室基金
14、国际合作项目
15、国家海洋局计划及、局引智项目等以及各类合作或参与项目的协助申报等。
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等项目的申报有较为固定的时间,浙江省科技计划全年接受项目申报。其他各类项目的申报见科技部的网站等,每年时间不固定,应随时留意各类项目所在网站的申报信息。科研发展处负责在所网站上及时发布各类申报信息。 每类项目均有各自的申报要求,必须仔细阅读申报细则,按各类项目的相关申报要求执行。网上申报项目,需通过管理员审核。各类项目申报的截止时间必须严格按照我所的截止时间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项目申报流程:
申请人应根据所网站刊登的申报通知,仔细阅读项目指南和申报要求,填写申报书,提交科研发展处进行形式及内容审查,返回申请人正式定稿,按不同项目的申报要求将纸质申请书和电子文本提交科研处,由科研发展处统一汇总上报对口部门。
科研计划
每类项目申报完成后,获准资助的项目须按各类项目的管理规定填写科研计划书或合同书等,按要求上报计划书(任务书)或合同书及电子文本,由科研发展处统一上报对口部门。 科研发展处负责按各类计划书或合同书编制我所年度海洋业务计划表,分别包括各类项目的项目名称、课题负责人、项目起止时间、项目的研究目标、年度研究内容、课题的性质来源、项目编号、负责与参与合作情况。
科研实施过程的管理:项目立项前需要进行合同评审。按各类项目的不同管理规定协助做好中期评估,年度进展、报告的审查、上报,部分项目的过程管理在网上进行。将各类计划书(任务书)或合同书分类,科研发展处留存纸质材料一份(或复印件)并电子文本、课题组应保留原件一份,以备归档。
国家专项需要分包的必须进行分包评审,经评审后签定外协合同文本。各类项目涉及外业调查的须在年初提交航次计划和质量保证实施方案,于执行外业任务前一个月提交政府指令性测试计划表,审批后,方可填写外业补助艰苦津贴发放表(各表均可从所网下载,网上没有的请联系科研发展处)。
科研经费
各类项目的经费分配:每次到款由财务处提供到款经费的账表。由于各类项目性质不同,经费来源不同,经费分配时,课题组需提交合同文本,有外协的,同时提交外协文本。尚未落实到课题组的款项将在每期的经费表首页反映。项目经费分配根据我所科研项目管理暂行规定及海二科发[2003]4号文件(海洋二所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暂行规定)执行。按合同文本、拨款文件或通知以及资金来源(如国库资金))给予课题账号,课题编号按不同性质分类,课题负责人(一般只设一人)课题名称(或账号名称)经费栏主要涉及分配额等,具体比例按上所述文件执行。每期由处长审批下发,每期计划分配表给财务及各中心、院各一份。 岗位津贴的领取:每月10日-20日进行各课题领取岗位津贴的工作。岗位津贴的领取由科研发展处填列可领取的津贴数,然后由课题组填写发放明细表,并由相关领导批准后至财务领取。 课题间一般不进行转账,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转账须经科研发展处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年底对结题的课题账号再保留一年,一年后该课题账号应消号。每年年底做好消号准备工作,与财务一起合作清理应消号课题,结余经费按上述文件执行。
科研成果管理
项目成果管理流程:
1、项目结题与验收:
项目结束后,由项目课题组填写项目总结报告、课题(任务)总结报告(二所制),根据海洋二所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将原始数据、研究报告等资料移交所科技档案室归档,由财务、科档等签署意见后,由所科研发展处签署同意结题的意见。
另基金课题、863项目、973项目、大洋项目等按各自的项目验收管理办法,填报验收申请,待项目主管部门批准后,按具体验收办法提交所需项目研究报告及有关材料由项目主管部门主持验收会。
2、项目评审或鉴定(主要用于成果的评奖及成果水平的评价):
项目结题后,课题组填写项目鉴定(评审)申请表,经有关部门批准后,进行通信评议或会议鉴定,填写评审证书或鉴定证书。需局级鉴定的须在验收完成后写“鉴定申请报告”内容含:申请理由鉴定级别与形式、邀请单位鉴定时间及地点等须提前二个月上交。由科研发展处上报国家海洋局科技司。由国家海洋局主持的项目鉴定会需准备的材料:科技成果鉴定申请表(国家科委表格)、科技成果鉴定证书(国家科委表格)、查新表等。
3、保密审查与成果登记(含1.投稿的保密审查 2.其他需要单位盖章的审查。)
所保密审查:根据研究室审查并签署的保密审查意见,交由所领导签署意见。 经过验收、评审、鉴定的国家指令性项目所取得的成果均应进行成果登记(含国防科工委的成果登记),横向项目登记自愿。
4、项目报奖(大约在4-6月):
申报条件:只有经过验收、评审或鉴定的项目(课题)方有资格报各类进步奖,省级进步奖必须经评审或鉴定,国防科技成果奖申报须经过国防科工委成果登记。 (1)申报所科技进步奖流程:每年进行所成果评奖。上一年通过验收,评审、鉴定等的成果进行评奖。由课题组填报所成果奖申报书、科研发展处负责申报资格审查,召集全体学术委员会成员参加评审,负责介绍每个参评项目的概况介绍,进行所成果奖的评审。由课题组申请、所学术委员会评定,报所长批准授予。在评出所的成果奖后向局推荐,上报进行局成果奖的申报工作。大约在同时进行浙江省科技成果奖的申报工作。
(2)申报浙江省科技进步奖流程: 获所推荐申报省科技进步奖的项目(课题),填写浙江省科技进步申报表,将申报表及电子文本提交科研处,由科研发展处统一送浙江省科技厅成果处。
(3)申报国家海洋局海洋创新成果奖流程:
获所推荐申报海洋创新成果奖的项目(课题),填写国家海洋局海洋创新成果奖申报表,将申报表及电子文本提交科研发展处,由科研发展处统一送国家海洋局科技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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