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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部有关工作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程序

一、制定招聘计划。每年的11月由所人事处受理各部门下一年度招聘计划,经整理汇总后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二、发布招聘信息。发布考试(笔试)大纲。

三、应聘人员的报名。应聘者仅限应聘一个职位。应聘者报名时须提供个人自荐材料 (含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资格证书、获奖证书、论文发表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以及联系方式);非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本人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介绍信或原工作单位出具的解聘文书。应届毕业生还需带本人《学生证》、《毕业生推荐表》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

四、资格审查。所人事处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如发现报考者条件不符合发布招聘信息的需求岗位条件或《国家海洋局第二海洋研究所应聘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填写不实的,所有权取消其参考资格。

五、考试(含笔试、面试)和考核。由所招聘工作办公室组织统一笔试;由所监考小组执行考场监考与监督;面试小组组织面试。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含)以上的人员、急需或特殊专业的人员,通过资格审核后免笔试,可直接进入面试。

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确定考核人员。由人事处提档审查。

六、到指定医院体检。

七、由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考核结果及体检状况确定拟聘人员。

八、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招聘结果。按照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的拟聘人员,经一定范围内公示7日。

九、由人事处负责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申报户口、社保等手续。

 

 
联系方式
     梅显俊      0571-88076924-2534     mxj@sio.zj.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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