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海洋法学者张海文所长开讲海洋名家讲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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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4日,应李家彪所长的邀请,自然资源部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所长张海文研究员来我所为“海洋名家讲堂”作题为“涉外海洋科学调查与研究的相关法律问题”的学术报告,黄大吉副所长主持海洋名家讲堂,全所相关学科科研人员近200人聆听了报告。
       张海文所长曾先后任原国家海洋局政策法规办主任、国际合作司司长;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是武汉大学、厦门大学和浙江大学等兼职教授、博导。她的主要研究领域包括国际海洋法、海洋政策、海洋安全与战略,长期奋战在海洋法与海洋战略政策研究的第一线。
       张海文研究员在报告中首先介绍了现代国际海洋法的基本制度。梳理了不同海域的基本概念、厘清沿海国在不同海域的主权和管辖权,以及船舶在不同海域航行的权利和义务,例如领海的无害通过、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的过境通行、群岛海道通过等规定以及适用。针对我所主要从事的海洋科学研究和调查活动,张海文研究员特别讲解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中关于海洋科学研究的规定,其他国家在沿海国的领海范围内(包括内水及群岛水域)从事海洋科学研究应经沿海国的“明示同意”并在沿海国规定的条件下才可进行;在国际通行的海峡和群岛海道,需经“事前准许”;而在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以及毗连区,应经沿海国“同意”。

       张海文研究员的报告内容丰富,她结合近年来的相关调查活动案例提出了在航次准备以及执行过程中需要注意的程序性问题。由于法律中对于“航行自由”、“海洋科学研究”、“军事测量”等概念并无明文规定,导致沿海国在适用和解释上产生分歧。例如美国学者将航行自由解释为军事测量船在沿海国的专属经济区调查自由,并且在实践中也频频涉足我国的东海和南海,从而引发一系列热点问题。此外,她还引申讲解了南海仲裁案,驳斥了裁决书中的事实与法律错误,提出了国际法的思维与逻辑,在“法无禁止即自由”的框架下进行创新,以维护我国的海洋权益。
       张海文研究员在报告中结合了大量引人入胜的案例,深入浅出的讲解与海洋科学研究相关国际法规则,为我所遍布各大洋的海洋科学调查工作者开展了精彩的普法讲座,赢得在座听众阵阵热烈掌声。